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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区公共绿地能不能被业主开垦成“菜园”?

更新时间:2017-12-29 17:22:27 贡献者: 点击:

  据了解,根据我国《物权法》有关规定,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,如果有业主想使用这块绿地,需取得全体业主同意;如果小区内已经规划好的绿地,部分业主将其破坏,或者私自破坏绿地种菜,就已经违反了《物权法》,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利。

  不过,由于种种因素,“绿地变菜园”的问题并不好解决: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,遇到这种情况往往只能采取劝阻的方式,而大多时候收效甚微;种菜业主相当一部分都是老人,沟通方面存在一定难度……“小区种菜这种现象太普遍了,而且解决起来并不简单,遇到好沟通的业主还好说,就怕遇到不听劝的业主。”采访中某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。

  业内人士指出,要想根治这种私占公共资源行为,一方面业主要加强自我约束和监督意识,对侵占广大业主利益的行为说“不”;另一方面,需建立一套完善的综合执法机制,社区、执法局、住建委等部门要相互配合,形成联合执法力量,把问题解决好。